爸爸癌症再次復發,病情來得又凶又急,不能說沒有心理準備要送走爸爸,但不管怎樣,發生的那天,還是一陣慌亂跟呆愣。我主要負責處理一切行政或法律相關事務,網路上看了很多資料分享,我想我也寫出我們的經驗給其他人當作參考。一開始,最搞不清楚的是辦理的前後順序,後來發現主要重點在於除戶跟遺產申報,這兩者辦完以後其他部分就可以同時進行,所以我的順序如下:

  1. 申請死亡證明書
    1.1 死亡證明書份數建議申請8-10份
    非常多程序需要用到死亡證明書,建議一次申請足夠量,避免不夠用,又得再跑一趟。
    1.2 因為爸爸是在醫院往生的,所以這個部分就直接由醫院開具給我們,並沒有太多困難,但如果是在家或到院前,就比較麻煩,需要辦理相驗。
  2. 汽機車過戶
    汽機車過戶辦理非常隨便簡單,只要有死亡者的身分證件跟駕照行照就可以辦,先除戶再用繼承的方式,需要比較多文件至少需要除戶謄本等資料,所以建議先辦理汽機車過戶。
     
  3. 辦理除戶
    除戶有時間限制,必須在死亡發生後一個月內辦完除戶,這個部分戶政事務所會打來通知叮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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